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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3月18日两高联合发布的
《关于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如下:
1、 第一档:虚开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2、 第二档:虚开税款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的,或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税款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或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
3、 第三档:虚开税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或在提起公诉前,无法追回的税款数额达到300万元以上的,或5年内因虚开发票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22年4月29日新修订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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