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上限:3万RMB
标的下限:5千RMB
服务标的(合同总额)认定规则
一、正常履约结算情形
1、签订纸质服务协议的,合同服务总额以纸质协议约定内容为准。
2、未签订纸质协议、仅线上电子约定的:以家长实际缴纳首付款对应的服务批次为基础,最终服务总额,依据考生录取通知书中标注的院校注册地、办学层次,对照对应批次收费标准核算,执行多退少补。
举例:家长缴纳2万元首付款,对应提前批服务;待考生拿到录取通知书后,按照录取院校层次匹配收费标准,完成最终结算。
二、业务异常终止、违约赔偿情形
1、考生已取得录取通知书:违约赔偿核算的服务标的总额,以这份录取通知书对应的院校层次匹配收费标准计算。我方发起诉讼时,有权要求对方出示录取通知书作为核算依据。
2、考生中途弃考、未取得录取通知书:违约损失对应的服务标的总额,以考生五次定专业测评成绩+高考总成绩的平均分,匹配该分数可录取院校层次,对照收费标准核算。
一句话概述(适合网页摘要)
本服务合同总额区分正常履约与违约终止两种场景:有纸质协议以协议为准;无纸质协议的,正常服务按最终录取院校层次核算、多退少补;发生违约终止时,有录取通知书以通知书核算,弃考无录取通知书的,以五次专业测评成绩加高考成绩的平均分匹配可录取院校层次核算服务标的。
相关链接: 结算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