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性通用政策
- 公办高中限制:四川、山东、云南、黑龙江、贵州等多地规定,公立学校不得招收高考复读生、不得设立复读班,复读生可选择民办学校或复读机构。
- 专项计划限制:教育部规定,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得再报考专项计划。
2、部分地区特殊政策
- 山西省:2024
年录取后不报道的考生,在
2025 年高考报名后,成绩将排在同一总分的最后,投档顺序靠后。
- 河南省:在《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对上一年录取后不入学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本年度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允许其填报志愿的数量不超过
4 个。
3、高校相关政策
- 部分高校不招复读生: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国防科技大学、陆军军医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空军军医大学等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无军籍本科地方招生只收应届毕业生。
- 军校及特殊专业限制:复读生报考军事院校、武警院校、国防生等可能受限,部分院校的部分专业也明确不招收复读生,通常是有年龄等要求,如报考军事院校不能超过
20 岁。
4、河北复读生考大学政策
- 报名条件
- 身份与学历:具有河北省户籍的中国公民,或教育部规定的港、澳、台地区等非我省户籍人员。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或具有同等学力。
- 遵纪守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 身体要求: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 材料准备:需提供户口本、本人居民身份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等基本材料,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鉴定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作出,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社会考生由所属的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鉴定。
- 录取政策:河北实行
“同分同录取”
原则,复读生与应届生在高考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享有相同的录取机会。

|